國民法官制度懶人包|2023年正式上路,你我都是審判的一份子!
台灣於2023年1月1日正式實施 「國民法官制度」,這是我國司法史上重要的改革,讓一般國民得以直接參與刑事審判,不再只是旁觀者,而是真正的「審判者」。
一、什麼是「國民法官制度」?是一種由 一般國民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刑事案件 的制度,類似「參審制」但具台灣特色。國民法官與法官 地位平等、共同討論、共同表決,判決結果由雙方共同作成。
二、法律依據本制度依據國民法官法,於2020年通過,2023年起施行。
三、適用案件範圍✅僅限以下重大刑事案件:
➡️故意犯罪導致被害人死亡(如殺人、重傷致死)
➡️法定本刑10年以上的重罪(如強盜殺人、重大性侵、毒品大宗販售)
⚠️ 不適用於:
➡️民事訴訟、行政訴訟
➡️輕罪案件
➡️未成年被告案件
四、國民法官的組成 每個案件:
✅6名國民法官(由隨機選任產生)
✅3名職業法官
共9人組成合議庭。
五、國民法官的資格 符合以下資格者,可能被抽中成為國民法官:
✅年滿 23歲,在地方法院轄區內設籍 4個月以上。
✅具中華民國國籍,
✅無刑事前科、未受監護宣告、未具公務員身份等排除情況
抽選由法院系統進行,國民有「義務」參與,與兵役、陪審團義務類似。
六、審判與表決方式 ➡️在審理與判決有罪與否、量刑時,9人必須一起討論表決。
➡️認定有罪需至少有 6人同意,且至少包含1名職業法官。
➡️若僅有國民法官支持,但3名法官全不同意,則不得判有罪。
七、設計理念與目標 ✅讓人民直接參與司法,提高司法透明與信任。
✅改變「法院是菁英的象牙塔」印象。
✅提升判決的社會可接受性與貼近人民價值觀。
八、與「陪審制」的差異📣審判者:
✅台灣國民法官制度由國民與法官共同擔任審判者;
✅美國陪審團制度則完全由陪審員(國民)負責。
📣判斷內容:
✅台灣國民法官會與法官共同討論法律與事實;
✅美國陪審團只針對事實作出判斷,不涉及法律論理。
📣表決標準:
✅台灣國民法官採多數決,且必須包含至少一名法官同意;
✅美國多數州的陪審團須全體一致同意才能做出判決。
九、目前實施情況已有多起案件透過國民法官制度審理,如重大殺人案或家暴致死案件。
有實務觀察指出:國民法官的參與對判決趨勢有一定影響,呈現更多「人性角度」的考量。
📌聲明:本文經本所主持律師李明諭律師授權登載,內容僅供一般法律知識參考。如需轉載,請務必載明出處「政諭法律事務所」並附上原文連結。
2025/08/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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