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知識快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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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沒有證據,就不能亂定罪!」——了解罪疑惟輕原則
(2025/08/16)
「罪疑惟輕」(In dubio pro reo)意指:當證據不足時,應判被告無罪。此原則源自古羅馬法,經中世紀教會法與啟蒙運動發展,已成為現代民主法治的重要基石。各國如德國、日本、台灣等,皆於刑訴法明
國民法官制度懶人包|2023年正式上路,你我都是審判的一份子!
(2025/08/10)
「國民法官制度」自2023年1月1日實施,由6名國民法官與3名職業法官共同審理重大刑案,如殺人、重罪性侵等,與民事、輕罪、少年案件無關。資格需年滿23歲、設籍地方法院轄區滿4個月,具中華民國國籍,且無
買屋前必讀:中古屋買賣常見糾紛與法律重點解析
(2025/08/03)
購買中古屋看似簡單,實則暗藏法律風險!政諭法律事務所提醒您:不論是房屋瑕疵、面積短少、不履約或隱匿凶宅,皆可依民法主張權益。交易前務必簽訂完整契約、清楚載明條款、妥善保存證據,有爭議也能依法處理。簽約
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 第47條
(2025/07/26)
最高法院大法庭於2024年5月14日就詐欺防制條例第47條裁定,「個人犯罪所得」限於行為人實際取得的金額,不含詐團其他成員所獲。此舉釐清長期爭議,防止濫用減刑制度,促使真正獲利者自白與繳回不法所得,強
加盟前要注意什麼?加盟七大法律提醒!
(2025/07/19)
當你想加盟創業時,別只看品牌光環! 加盟契約常藏不公平條款、禁業限制與高額違約金。 政諭法律事務所提醒你:簽約前一定審慎檢視契約內容、保留對話證據、必要時請律師把關,避免落入陷阱。
父母可以看孩子的手機嗎?從隱私權與親權的法律界線談起
(2025/07/12)
在智慧手機普及的時代,許多父母擔心孩子的網路使用,選擇偷看手機內容。然而,這牽涉隱私權與親權的法律界線。法律允許合理監督未成年子女,但過度干預可能侵犯人格權。建立規則與溝通,才能在保護與尊重之間找到平
房東不退押金怎麼辦?一文解析租屋常見法律爭議與解決方式
(2025/07/05)
房客在租屋結束並完成點交後,依法應可全額領回押金。但實務上常見房東拖延或拒絕返還。文章說明押金的法律性質(屬擔保金),並提供面對房東拒退押金的應對方式,包括請求修繕明細、寄送存證信函、提起小額訴訟等。
📣公務員最常觸法的情境與圖利罪防線:從貪污類型到實務應對全解析
(2025/06/28)
本篇針對公務員常見的職務犯罪進行深入說明,從貪污、圖利、偽造文書、洩密、瀆職等行為,到政府採購法的違規樣態皆有涵蓋。文中亦提醒「便民與圖利的界線」,以及在偵查階段面對檢調應對策略(如律師陪同、行使緘默
📣在訴訟中,如何做好一位理性且有策略的被告?
(2025/06/25)
身為被告,面對訴訟應保持冷靜、理性,並及早尋求專業律師協助。應遵守法院程序時限,誠實提供資料並妥善保存證據。需釐清原告主張、建立有邏輯的抗辯架構,並以誠懇態度應對法庭程序。在必要時,也可評估是否尋求和
📣在訴訟中,如何成為一位強而有力的[原告]?
(2025/06/21)
成為一位強而有力的原告,需具備明確的權益主張、完整證據、清楚訴訟目標與良好程序配合。起訴前應確認自身當事人資格、蒐集書證與證人證詞,並諮詢法律意見評估勝算。訴訟過程中應清晰表達請求、主動補強證據、尊重
買預售屋前,一定要知道的風險
(2025/06/15)
購買預售屋雖具價格與設計彈性優勢,但伴隨高度風險,包括建商倒閉導致爛尾樓、工程延宕、品質疑慮、契約不平等條款、房價下跌、貸款核撥不足等問題。購屋者可能面臨無法交屋、價金難追回、貸款需還無房可住等財務損
📚 【法律專欄】我有債務問題,名下的保險契約會被法院強制解約嗎?
(2025/06/11)
法院可對債務人名下具「解約金價值」的人壽保險契約進行強制執行,將保單解約並將解約金用以清償債務。然而,根據2024年修正的《保險法》及司法院最新指引,未達一定金額的小額保單、健康險、傷害險、終老保險及
暑期「打工陷阱」大解析
(2025/06/10)
暑期打工潮來臨,政諭法律事務所提醒青年求職者需提防「打工陷阱」。常見陷阱包括:高薪誘騙、要求事前收費、詐取個資、傳銷陷阱、非法色情工作、虛假職缺、試用期剝削與黑工聘僱等。建議求職者提高警覺、查證公司背
📚 【法律專欄】職場防制性騷擾全攻略:保護自己,從認識與行動開始
(2025/06/07)
性騷擾可能透過語言、肢體、視覺、數位或職場情境發生,受害者應學會辨識行為、設定界線、保存證據並透過內外部管道申訴。雇主有法律義務建立防治制度與申訴流程。了解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與《性騷擾防治法》可幫助工
川普(Donald Trump)總統想調高關稅?先問問這幾條法律!
(2025/05/30)
美國總統雖有調整關稅的權力,但必須依據既有法律授權,包括《貿易擴展法》第232條、《1974年貿易法》第301條、《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》(IEEPA)等。這些法律容許總統基於國家安全或報復不公平貿易行
別讓愛變成家庭戰爭!
(2025/05/20)
近期名人遺產糾紛事件提醒我們,若未事先規劃遺囑或妥善安排財產分配,常導致家庭紛爭與法律爭議。透過預立有效遺囑、進行遺產稅規劃及諮詢繼承相關法律問題,不僅可保障家人權益,也有助於讓愛與財產順利傳承,避免
契約中什麼是「免責條款」
(2025/04/26)
免責條款是契約中常見的條文,用來讓一方(多為企業或服務提供者)在發生損害或爭議時預先免除責任。但若該條款過於偏頗、不公平,法院可依民法規定認定其無效,尤其不得免除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。簽約前應審慎檢視
什麼是智慧財產權
(2025/04/12)
依據臺灣《著作權法》第1條,著作權保護的對象是「人類的創作」,僅限自然人或法人創作的作品,機器或AI產出的內容原則上不具著作權。著作權保護的是創意的表達,而非單純的技術產出。若對著作權有疑問,建議尋求
防疫宣導
(2021/01/25)
為配合防疫措施,政諭法律事務所即日起實施:進入前測量體溫、手部消毒及全程配戴口罩。敬請民眾配合,共同維護公共衛生,攜手度過疫情挑戰。
2020/09/01 全國路口大執法
(2020/09/05)
為期一個月的全國路口安全大執法9月1日登場,其中行人違規部分,全國警方3天內共取締3760件,但單是北市就有1164件,約占三分之一,其次為新北市640件。警方指出,行人違規以未走行穿線、紅燈穿越馬路
案件審理時被告能有律師陪同在場,避免被刑求
(2020/08/30)
計程車司機王迎先於1982年(民國71年)被誤認為殺警搶銀行犯人李師科,疑遭警方刑求後冤死,引發社會譁然。此案促成《刑事訴訟法》第27條修法,明文保障被告及嫌疑人於偵訊時得有律師在場,稱為「王迎先條款
產生醫療糾紛爭議時,於法律層面上醫師必須承擔的法律責任
(2020/06/07)
小美在躁症期間自費隆乳,術後不滿意結果又自費取出填充物,但發現胸圍比術前更小,遂對醫師提起訴訟。此屬自費醫療爭議,醫師若未盡充分告知與說明義務,可能須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,甚至構成刑事過失傷害罪。是否成
陳綺貞被控介入他人婚姻「2關鍵因素」
(2019/12/29)
在刑事方面,通姦罪過去必須「抓姦在床」才有可能成立,因舉證困難,若無明確性行為證據,難以起訴或判決。至於民事責任部分,若陳綺貞能證明她在合理情況下不知對方已婚,或對方有刻意隱瞞婚姻狀態,則她可能免除賠
蛋襲韓國瑜嫌犯所判的刑罰?
(2019/10/26)
2019年10月19日,韓國瑜在台南參加造勢活動時遭民眾丟雞蛋,造成多人衣物污損。警方調查後將兩名男子依涉嫌刑法強制罪移送地檢署。但律師李明諭認為,本案較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,若被害人不提告,可能僅能依
2019/09/24李明諭律師於海大法律系及法研所演講
(2019/09/24)
法律系畢業後的出路不只當律師,還可從事法務、法遵、公職、研究、代書、國會助理等多元工作。律師考試需長時間準備,重點在於理解法條脈絡、勤作考古題與保持毅力。近年律師人數過多、訴訟市場飽和,加上業務被其他
你不知道的酒測規則
(2019/09/15)
台北市警局五月再度發出公文,重申嚴禁警員趁著車輛停等紅燈時,利用酒精檢知器測試用路人,違者記申誡2次,帶勤人員記申誡1次,並追究派出所或分隊主管督導不周責任。
酒駕新則知多少
(2019/08/05)
自2019年7月起,酒駕處罰加重並實施「同車連坐」制度,無論是駕駛或乘客皆須承擔責任。為了自身與他人安全,切勿酒後駕車,也勿心存僥倖搭乘酒駕車輛。建議民眾改搭計程車或使用合法代駕服務,確保返家平安。未
頂新魏應充案
(2015/12/1)
針對彰化地院判決頂新魏應充無罪,社會譁然,本文從檢察官舉證責任出發,進一步反思法院是否陷入僵化的法律形式主義。引用美國大法官霍姆斯名言:「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,而在於經驗」,呼籲法官應超越邏輯推演,理
刑事訴訟法的進步--血染的風采--
(2012/1/5)
本講座以「血染的風采」為題,強調刑事訴訟法改革歷程中無數司法受害者的犧牲,正是推動制度進步的血淚代價。政諭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李明諭指出,人民面對國家強大公權力時,常因法知不足或制度僵化而陷於不公審判,
名人婚前契約天價贍養費「無效」?
(2010/10/13)
藝人洪曉蕾與王世均婚姻風波不斷,婚前即簽下外遇罰金及財產、監護權歸屬的「婚前協議」,引發社會關注。然而依我國法律,所謂「婚前協議」目前無明文規定,若內容涉及未來離婚、監護權、財產分配等,恐屬無效。依民
房仲業者「不得收取差價」
(2010/10/13)
針對電視節目提及房仲業者「不得收取差價」議題未深入說明,本文指出此為購屋糾紛中極重要的一環。依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》第19條與第20條規定,經紀業者在仲介交易中不得擅收差價,應依實際成交價金按主管機
購買預售屋 須睜大眼睛(刊載於88年2月7日臺灣時報)
(2007/5/23)
政諭法律事務所李明諭律師於高巢夾層屋自救會上提醒,台灣購屋常見三大盲點:地方政府不執法、建商不守法、民眾不知法,預售屋交易尤應提高警覺。他指出,由於建築相關法規屢有變動,夾層屋等爭議頻傳,購屋者應於簽
醫療糾紛案例解析1(刊載於86年4月13日自由時報)
(2007/2/20)
演員胡姓兄弟於記者會上指控盧姓骨科醫師誤診,致其母延誤就醫並最終病逝,事件已進入民事訴訟程序。根據我國實務與比較法見解,醫療契約成立後,醫師負有依病情提供適當診療的義務,惟不負治癒保證責任。診斷錯誤本
倒會者,豈能消遙法外!(刊載於89年12月31日自由時報)
(2007/2/20)
在經濟不景氣與銀行貸款收緊的情況下,民間合會成為資金周轉的管道,但亦衍生大量倒會詐欺事件。過去對民間合會欠缺明文法律規範,導致求償困難、刑責難究。民法於民國八十九年增訂條文,釐清會首與會員法律關係,並
沒有樓梯的法拍屋?
(2005/2/22)
一名婦人以逾五百萬元購得法院拍賣的透天厝,事後發現屋內無樓梯,情緒激動並指責法院未揭示瑕疵,揚言若有損害將追究法官責任。東森新聞報導並以字幕稱「法院未標示重大瑕疵,民眾可求償」,惟此說法與法律不符。
新聞局有魄力,但權力基礎呢?
(2001/12/21)
針對璩美鳳光碟事件,新聞局廣電處於檢警介入前即主動查扣雜誌與光碟,聲稱依據《廣播電視法》行使職權。然而詳閱該法條文,其管理權限限於廣播電視節目內容與輸出入之核准,並不涵蓋平面出版物與光碟內容,新聞局此
腦脊髓膜炎橫行,地方衛生主管機關 還在等什麼?
(2001/06/06)
陸軍邱姓士兵在成功嶺訓練期間猝逝,經證實死於腦脊髓膜炎,軍方已緊急隔離密切接觸者並消毒營區。對比彰化員林張姓女學生亦因腦膜炎猝死,屍體卻遲未入殮,恐成傳染源。 依《傳染病防治法》,腦脊髓膜炎屬甲類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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