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測速罰款,合法嗎?住戶能拒繳嗎?

社區測速罰款,合法嗎?住戶能拒繳嗎?
最近高雄一棟商辦大樓的地下停車場,成為社區熱門話題。管委會在 B2~B5 裝設三支測速相機,限速 15 公里,若連續三次超速,就開罰 2000 元,還規定若拒繳就註銷車號禁止進出。
新聞報導指出,林先生收到罰單後相當不滿,認為這樣的制度「相當奇怪」,也質疑是否有經過住戶會議同意。許多網友在社群媒體留言熱議,社團「爆料公社」甚至有人直接發問:

「管委會可以私設測速照相機然後開罰嗎?」

底下有網友呼應說

「以為只有國家可以這樣收錢。」

這些質疑,反映出多數住戶心中的疑慮:管委會到底有沒有權力「開罰」?如果覺得罰款不合理,能不能拒繳?


一、管委會的權限從哪來?

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9、30條,管委會的確有維護公共設施、管理交通秩序的職權。但法律沒有明文授權管委會可以設置「罰款制度」或行使公權力裁罰住戶。

換句話說,管委會不是警察局,也不是交通隊,它開的「罰單」其實是一種契約內的違約金或規約制裁,必須經住戶大會決議、載明於管理規約,且金額要合理、符合比例原則才有效。


二、罰款金額與比例原則

地下停車場的速限通常是10或15公里。新聞提到林先生被拍到的速度是16–18公里,雖然超速,但仍屬輕微。
一次就罰 2000 元,還要連續三次計次才收,雖然程序上有「先勸導再罰款」,但金額與行為嚴重性是否相當,仍有爭議。法院實務上曾多次認為:若罰款過高,或沒有程序保障,住戶可以主張不繳。


三、禁止車輛進出是否合法?

新聞中管委會表示若拒繳罰款就註銷車號禁止進出。這是非常強烈的懲罰措施,法律上要看車位性質而定:
🔸車位屬私有產權:管委會無權剝奪車主進出的權利,否則恐構成侵害財產權。
🔸車位屬租用:管委會可依契約規定限制使用,但仍必須合理、符合誠信原則,不得過度苛刻。


四、律師專業觀點


「律師說,如果沒有住戶會議通過且規約內明載,住戶有拒繳的空間。」

實務上若管委會只是自行決議,沒有區權人會議記錄、沒有規約條文,住戶可以拒繳,甚至提起「確認債務不存在之訴」保障自己權益。
同時,律師也提醒:就算有決議,也要檢查比例原則是否合理,否則法院可能認定無效或酌減。


五、給住戶的行動指南

1.先看規約、要會議記錄
向管委會要求出示住戶大會決議紀錄、管理規約條文。
2.保留所有通知與證據
包括罰單、攝影紀錄、管委會通知、公文紀錄。
3.先協商再法律行動
若認為不合理,先書面申訴或提議重新討論;若無共識,可請律師協助提訴訟。


法律事務所提醒

社區的安全規範值得支持,但規範必須合法、合理,不能變成住戶的壓力來源。當住戶知道自己的權利、了解法律底線,就能推動更公平透明的社區管理。
2025/9/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