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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可以阻止下一個悲劇:認識保護令與家庭暴力防治
📰 案件摘要
2025年7月,新北土城驚傳重大家暴命案。一名男子涉嫌因長期家庭衝突,持刀當街攻擊其妻子與小姨子,造成1死1重傷。事後警方查明,案發前已多次發生肢體衝突與精神暴力,但未及時聲請保護令,最終釀成憾事。此案震撼社會,凸顯家暴預警與法律保護機制的重要性。
⚖️ 法律保護內容(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與刑法)
✅ 1. 保護令制度(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4~16條)
可聲請:
🔹 緊急保護令(第16條)|由警察轉報,法院24小時內核發,有效期最長72小時
🔹 暫時保護令/通常保護令(第14條)|由法院審理後裁定,最長可達2年
🔹 法院可命加害人(第15條):
🔹 不得對受害人或其家屬施暴、騷擾或聯絡
🔹 不得接近住所、工作地、學校等地
🔹 搬離共同住所
🔹 接受心理輔導、戒治或社工追蹤等措施
✅ 2. 刑事救濟(刑法適用)
若加害人行為已構成以下犯罪,得依法提起刑事告訴:
🔹 傷害行為➤刑法第277條➤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罰金
🔹 恐嚇言語➤刑法第305條➤以加害他人身體、名譽等為由威脅,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
🔹 妨害自由➤刑法第302條➤非法限制自由,處五年以下徒刑
✅ 3. 子女保護與離婚協助(民法§1052、§1116 等)
👉受害人可據此向法院聲請:
🔹 限制或暫停加害人之探視權
🔹 調整監護權歸屬與扶養費安排
👉配偶有家暴行為,依法屬可提離婚事由(民法第1052條第2項第3款)
🗂️ 保護令申請所需文件
📂 一、必備文件:
✅ 保護令聲請書
✅ 身分證明文件影本
✅ 與加害人關係證明(戶口名簿、結婚證書等)
📎 二、輔助證據資料(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0條):
📷 傷勢照片
📑 醫療診斷證明
📞 報案紀錄(報案三聯單)
💬 加害人承認的對話紀錄(LINE、簡訊)
🔊 合法對話錄音
💸 經濟控制或生活費剝奪紀錄
📝 三、其他有利文件:
🔹 社會局社工報告、安全評估表
🔹 孩子學籍或就學證明(如子女保護需列入)
🔹 既有保護令或違反紀錄副本(如曾申請)
⚖️ 法律事務所可提供協助
📝 1. 法律諮詢與案件評估
🔹 釐清案件是否符合家暴定義(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條)
🔹 評估申請保護令、報警與離婚提告之路徑
🛡️ 2. 聲請保護令
🔹 撰寫「保護令聲請書」,準備證據、代理出庭
🔹 協助處理緊急狀況時的轉介報警
📬 3. 存證信函/法律通知
🔹 發送具法律效力的存證信函,提醒對方停止接觸或侵害
⚖️ 4. 提起刑事告訴(刑法第277、305、302條等)
🔹 協助報案、準備證據
🔹 代理出庭、聲請羈押、限制接觸等程序
🧾 5. 協助離婚訴訟與監護權爭取
🔹 包括協議離婚/訴訟離婚、扶養費、子女監護與探視安排等
✅ 我們的承諾:
家暴不是家務事,
我們相信:法律是你對抗暴力的第一道防線。
政諭法律事務所全程提供保密、同理與專業協助,
成為你走出暴力的安全後盾。
📌 聲明:本文經本所主持律師李明諭律師審閱授權登載,內容僅供一般法律知識參考,實際情形請諮詢專業律師。若需轉載,請註明出處「政諭法律事務所」並附原文連結。
2025/7/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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